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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09 05:08:15
在婚姻家庭***中,如果双方出现事实婚姻经调解不能和好的,能否***不准予离婚?下面随着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下面的信息可以给你带来帮助!
对事实婚姻在一定条件下予以承认,并不意味着其效力完全等同于登记婚姻,在一方要求解除事实婚姻关系时,不能强行要求双方仍然以夫妻名义继续同居。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以严格的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双人复核制度、***、非诉业务质量监督制度、我们帮助您解决问题!
大家都知道,夫妻双方如果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来结束婚姻关系,就需要满足自愿离婚的条件,这样可以避免出现婚姻家庭***,那么协议离婚还需要满足其他的什么条件呢?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吧。
双方当事人须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离婚事关婚姻家庭关系的重大变更,是一种重要的民事***行为。对离婚行为而言,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时,才能进行登记离婚。
【郑州安博】在发展过程中,坚持客户至上、忠于***、忠于事实的原则,为客户提供婚姻家庭***等***问题解决方案,赢得了客户的一致好评。
很多情况下发生的婚姻家庭***,都是由于当事人双方对于***相关规定的不了解引起的,因此在解决此类***时,可以参考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或者咨询***的律师,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哪些情况可以判定夫妻双方感情已无法维系,可以判定离婚吧:
(1)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3)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如果您对于******并不了解,而在生活中遇到了婚姻家庭***等***问题的话,可以到【郑州安博】进行***的咨询,我们有多个领域的***律师团队,能够为您提供***的***问题解决方案,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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