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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荥阳劳动争议***服务信息推荐

发布时间:2020-10-04 15:38:56        









社会上还是有许多人对***知识不太了解,那么,下面就让我们安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大家说一下有关郑州荥阳劳动争议***服务的相关***知识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规定及时足额***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逾期不***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者若要获得此种权利保障,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寻求权利救济。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定标准向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若要获得此种权利保障,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会和人民***寻求权利救济。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令。

先了解更多有关劳动***,可以来我们【郑州安博】咨询***业务,律所也有一系列的解决方案手册,欢迎您致电进行详细的了解。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一些企业无法正常复工复产,一些员工也因为需要进行隔离而无法正常到岗,那么遇到这种情况,工资能够正常***吗?又需要怎么***呢?

延长假期是特殊的休息日,而延迟复工是***采取的紧急措施。一个工资***周期内,员工并未提供劳动,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工资。至于,劳动合同未规定的绩效考核奖金等,则可根据企业规章制度执行。

在延迟复工期间单位经审核报备,员工正常提供劳动的,应作为休息日加班由企业安排补休或按照规定***加班工资。

关于大家都比较想要了解的一些郑州荥阳劳动争议***服务的***问题,【郑州安博进行了详细的分类归纳,帮助企业与员工在这一段特殊时期解答相关的***问题,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的话,欢迎您致电我们进行详细的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现在加班是很多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了,那么加班工资基数应该怎么来确定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职工工资数额的,而该工资数额又与实际发放额相一致的,就应当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基数应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 等所有工资项目。至于何种项目属于工资范畴,则以《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概念为准。当然,由于加班费计算基数是以“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为准,所以职工每月加班费可不计到下月加班费计算基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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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人员的管理,因此企业需要重视人力资源方面的细节,比如说员工的工资方面的问题就不容忽视,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员工日工资、小时工资折算方法有哪些吧:

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以上就是关于员工工资折算的一些小知识,如果您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或者是在工作中,遇到了人力资源方面的问题,欢迎您到【郑州安博】来,我们可以为您提供***的郑州荥阳劳动争议***服务,帮助您解决遇到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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