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等级: | 普通会员 |
经营模式: | 商业服务 |
所在地区: | 河南 郑州 |
联系卖家: |
周主任 女士
![]() |
手机号码: | 17637188688 |
公司官网: | www.anbozz.com |
公司地址: |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世贸大厦A座12层 |
发布时间:2020-06-25 03:15:06
新型冠状病毒带来的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今年可谓是大家集体过的相当特殊的一个春节了。在此形势下,延期复工这一问题成为了大家普遍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近期我们也接到了很多顾问单位关于延期复工的hr合规方面的咨询。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延长假期期间(1月31日-2月2日)和延迟复工期间工资如何***?
延长假期是特殊的休息日,而延迟复工是***采取的紧急措施。
一个工资***周期内,员工并未提供劳动,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工资。
至于,劳动合同未规定的绩效考核奖金等,则可根据企业规章制度执行。
【郑州安博】是中原一家一体化管理的商务律师事务所,拥有***的律师团队,拥有各个领域的精英律师,包括开封劳动争议***服务咨询方面。在当下疫情严重的情况下,很多人都对于人力资源这方面有着很多的疑问,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话,欢迎您来电咨询。
我们都知道,各地***政策就复工要求规定不一,那么针对多地用工的用人单位应该如何操作呢?
原则上以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为准,除非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当地政策安排复工,以大局为重,不得违规定强行复工。除非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否则,一方面不容易取得员工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如果一旦发生员工,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将会面临承担***责任的风险。
【郑州安博】针对企业在疫情期间复工时遇到的一些问题给出了非常多的***的解决方案,帮助客户更好更快的复工,并且让员工了解到了更多关乎自身利益的信息,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开封劳动争议***服务咨询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在线客服或者是电话联系我们进行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的***服务。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和法制的逐步健全,各企业的***观念不断增强,越来越重视通过***手段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接下来我们就来说一说人力资源***服务方面的问题!
开封劳动争议***服务咨询时代需要企业在劳动***的基础上,使员工与企业达成各方面的契约,包括使员工与企业达成工作上的契约,完成岗位赋予责任的同时,实现自我价值;同时,和谐的劳动关系需要员工对企业价值的认同,也即员工与企业达成精神和心理的契约一致!
【郑州安博】我们的每位律师都具有***的***知识和经验,愿为广大的企业提供优质的***顾问服务和其他各种***服务,如有需要欢迎来电!
社会上还是有许多人对***知识不太了解,那么,下面就让我们安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大家说一下有关开封劳动争议***服务咨询的相关***知识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规定及时足额***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逾期不***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者若要获得此种权利保障,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寻求权利救济。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定标准向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若要获得此种权利保障,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会和人民***寻求权利救济。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令。
先了解更多有关劳动***,可以来我们【郑州安博】咨询***业务,律所也有一系列的解决方案手册,欢迎您致电进行详细的了解。
免责声明:以上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产品网不涉及用户间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 纠纷由您自行协商解决。
风险提醒:本网站仅作为用户寻找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信息的平台。为避免产生购买风险,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 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夸张的描述、私人银行账户等都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采购商谨慎对待,谨防欺诈,对于任何付款行为请您慎重抉择!如您遇到欺诈 等不诚信行为,请您立即与产品网联系,如查证属实,产品网会对该企业商铺做注销处理,但产品网不对您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联系:304108043@qq.com是处理侵权投诉的专用邮箱,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欢迎您向该邮箱发送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给您答复,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与支持!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 电话:0371-55370037 传真:0371-55370037 联系人:周主任 17637188688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世贸大厦A座12层 主营产品:合同审查,婚姻家事,知识产权,劳动与社会保障,**采购与招标
Copyright © 2025 版权所有: 产品网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您好,欢迎莅临【郑州安博】,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