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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解除劳动合同***服务顾问-【郑州安博】

发布时间:2020-05-22 17:39:13        








我们都知道,各地***政策就复工要求规定不一,那么针对多地用工的用人单位应该如何操作呢?

原则上以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为准,除非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当地政策安排复工,以大局为重,不得违规定强行复工。除非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否则,一方面不容易取得员工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如果一旦发生员工,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将会面临承担***责任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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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疫情期间,宅家办公成为热点名词,这既能让一些企业正常的进行运转,同时也能够较大程度的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那么在这期间,工资应该怎么发放呢?关于这一点想必大家也疑惑过,下面安博小编就给大家分析一下吧。

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在延迟复工期间安排员工在家办公。但职工按照企业要求在家上班的,由企业给予补休或按规定***工资,如遇到休息日在家办公的,应作为休息日加班,***工资。

而一些员工在返岗前需要进行一段时间的隔离观察,这期间的工资应该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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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就请我们的律师***来为大家讲一下劳动争议***服务,包括以下类型:

1、 解除劳动合同***服务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 因除名、辞职和辞退、离职发生的争议;

4、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福利、服务期、竞业限制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 因劳动报酬、待遇、非因亡或患病待遇、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 ***、***规定的其他争议。

【郑州安博】律所始终崇尚“和贵、鼎信、分享、共赢”理念,秉承“尊重律师、满意客户”文化,坚持“规模化、***化、职业化、品牌化”的发展方向,为广大企业提供***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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