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电话:17637188688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

主营:合同审查,婚姻家事,知识产权,劳动与社会...

商铺首页 > 新闻动态 > 新密解除劳动合同***服务顾问-【郑州安博】(图)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
6
企业等级: 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 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 河南 郑州
联系卖家: 周主任 女士   QQ在线咨询1034985053
手机号码: 17637188688
公司官网: www.anbozz.com
公司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世贸大厦A座12层

新密解除劳动合同***服务顾问-【郑州安博】(图)

发布时间:2020-04-30 20:33:03        








此次疫***员较多,但是人数也在不断增加,那么用人单位可以拒绝录用曾经患有新型冠状病毒但已被的人员吗?关于这一点,答案是不可以。

《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本***定,实施就业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提起***。《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病原携带者和疑似。

因此,患有新型冠状病毒后被的,用人单位不得以其曾经患有上述为由对其拒绝录用,更不得实施任何就业行为。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人力资源方面问题的话,欢迎您咨询【郑州安博】,我们是一家非常***的律师事务所,拥有各个领域***的律师人才,能够为客户提供***的解除劳动合同***服务等方面的***问题,帮助企业更好的发展。




关于加班,想必很多员工都不陌生,因为工作量增大不可避免,那么加班工资的基数应该怎么确定呢?

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职工实际工资额作为计算基数。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应以职工法定工作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当综合计算周期为季度或年度时,应将综合周期内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郑州安博解除劳动合同***服务方面有着***的律师人才,能够为广大企业及其职工提供***的***服务,如果您在用工或者工作过程中遇到了相关的***难题的话,可以到我们律所进行咨询,或者是联系我们的在线***,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面对延迟复工情况,大家比较关心的就是工资发放问题了,关于这一点,我们来了解一下企业应该注意的事项吧:

关于员工工资的具体***方式,还是需要看各个公司劳动合同约定和人力资源制度内容,如约定对应薪酬是否与实际到岗办公挂钩,绩效工资的发放条件等,除此之外,如果延期复工时间较长,可针对此问题召开职工或全体员工会议,对企业hr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

对于疫情期间大家比较关心的解除劳动合同***服务等问题,【郑州安博为大家制作了一系列手册,供广大企业参考。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话,欢迎您联系我们进行详细的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满意的服务。


新密解除劳动合同***服务顾问-【郑州安博】(图)由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提供。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www.anbozz.com)在***服务这一领域倾注了无限的热忱和热情,【郑州安博】一直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理念、以品质、服务来赢得市场,衷心希望能与社会各界合作,共创成功,共创辉煌。相关业务欢迎垂询,联系人:周主任。同时本公司(www.fengxianpinggu.com)还是从事郑州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公司员工手册管理,公司人力资源文件管理的服务商,欢迎来电咨询。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304108043@qq.com
  • 周主任女士 QQ在线咨询1034985053
  • 手机:17637188688
  • 联系我时务必告知是在产品网上看到的!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

商铺|诚信档案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世贸大厦A座12层

电话:17637188688传真:0371-55370037

免责声明:以上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产品网不涉及用户间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 纠纷由您自行协商解决。

风险提醒:本网站仅作为用户寻找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信息的平台。为避免产生购买风险,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 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夸张的描述、私人银行账户等都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采购商谨慎对待,谨防欺诈,对于任何付款行为请您慎重抉择!如您遇到欺诈 等不诚信行为,请您立即与产品网联系,如查证属实,产品网会对该企业商铺做注销处理,但产品网不对您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联系:304108043@qq.com是处理侵权投诉的专用邮箱,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欢迎您向该邮箱发送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给您答复,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与支持!

商铺首页 | 公司概况 | 供应信息 | 新闻动态 | 诚信档案 | 联系我们 |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 电话:0371-55370037 传真:0371-55370037 联系人:周主任 17637188688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世贸大厦A座12层 主营产品:合同审查,婚姻家事,知识产权,劳动与社会保障,**采购与招标

Copyright © 2025 版权所有: 产品网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商盟客服

您好,欢迎莅临【郑州安博】,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