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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2-24 07:40:43
在买卖合同签订之后,很可能在一些情况下出现违约的现象,出现买卖合同纠纷,而违约的话就需要进行相应的违约金的支付,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关于违约金的一些介绍:
买卖合同对付款期限作出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约定,但该违约金的起算点应当随之变更。
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买受人以出卖人接受价款时未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为由拒绝支付该违约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郑州安博】在发展过程中,追求公正,忠于法律,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致力于为客户解决买卖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以及为企业提供法律顾问等服务,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在行业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
现在人们在购买物品时,一般都会先检验一下,看看货物是不是能够达到自己的要求。但是也会有人在买到货物之后没有进行检验,一年或者是更长的时间之后才发现质量问题,这时应该怎么办呢?
《合同法》第157条规定,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
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收到标的物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
【郑州安博】不仅可以为客户提供买卖合同纠纷等方面的法律问题解决方案,同时还可以为企业提供法律顾问的服务,并且制定了灵活的合作方式与收费价格,可以向客户免费提供企业内训、首席法务官客服、新法速递等附加增值服务,使客户真正享受物超所值的服务。
在买卖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当事人约定所有权保留,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买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出卖人造成损害,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
(二)未按约定完成特定条件的;
(三)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的。
取回的标的物价值显著减少,出卖人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郑州安博】是一家专业的律师事务所,为了更好的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采用全体律师授薪、案件结果、服务质量绩效考核的公司化管理模式,以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双人复核制度、客户评价制度,对事务所全体专业律师代理案件进行精细化的流程管控。我们通过高效的团队协同,不计成本的时间投入和反复演练,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一流服务与专业有效的争议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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